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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动态

【萧山区】关于开展2022年度萧山区重点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遴选和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14来源: 访问量: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临空经济示范区、钱江世纪城、湘湖国家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红山农场:

为深化我区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和省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双区”建设,加快我区新兴产业培育发展,促进经济提质增效,根据《关于深入实施创新强区战略加快萧山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萧委〔2020〕15号)和《萧山区重点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萧经信发〔2021〕14号)等文件要求,现将2022年度萧山区重点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遴选和认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企业范围

主要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节能环保产业等七大类产业,具体产业细分可以参考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版)。

二、申报企业要求

申报企业需同时具备以下6项条件:

1.在萧山区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单位,信用良好。

2.工业企业年营业收入达1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企业年营业收入达500万元及以上。

3.主营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七大类新兴产业,新兴产业产品营收占企业年营业收入的60%以上。

4.创新能力突出,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企业实际缴纳养老保险的员工总数为准)的10%以上;近两年企业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达3%及以上;企业拥有七大类新兴产业领域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或独占许可权。

5.最新一轮“亩产效益”综合评价结果不属于C、D类。

6.完成年度节能减排目标,当年未发生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环境污染等重大责任事故,未发生较大群体性事件及未列入联合惩戒名单。

三、评审程序

重点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每年由区经信局组织认定,企业名单实行动态管理,有效期一年(按自然年度计算)。

1.企业申请:企业按照申报相关要求准备资料后提交区经信局。

2.专家评审:区经信局委托第三方机构现场审核,组织专家集中评审,形成评审意见,根据评审结果综合考虑提出重点支持企业候选名单。

3.部门联审:区经信局会同区发改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统计局等部门对名单进行联审。

4.公示和最终名单发布:在萧山区政府信息公开网上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对公示后无异议的重点支持企业,由区经信局发文认定。

四、项目申报要求

1.申报时间

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

2.申报材料

(1)申报材料目录清单。

(2)萧山区重点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认定申报表(见附件1)。

(3)相关证明材料或复印件,包括:

Ⅰ.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审计的会计报表;

Ⅱ.2022年企业新兴产业产品营收占比证明材料(2022年12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可通过浙江省电子税务局网站打印https://etax.zhejiang.chinatax.gov.cn/,填表附件2);

Ⅲ.2022年企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比证明资料,主要包括2022年12月企业社保缴纳清单、2022年企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明细(见附件3);

Ⅳ.企业拥有七大类新兴产业领域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或独占许可权证明材料(见附件4);

Ⅴ.其他反映企业某方面能力的证明材料,如新产品鉴定证书、产品第三方检测报告、企业及产品认证证书、获省部级以上奖励证书、列入省部级以上项目计划的批准文件、牵头起草的行业级以上标准等材料的复印件等(见附件5);

Ⅵ.企业税收完税证明、银行提供的资信证明;

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等企业认为其他重要的补充材料或证明材料。

企业如因特殊情况在6月30日前审计报告未出的,经沟通同意后,可先提供①企业2021年12月及2022年12月《利润表》,可通过浙江省电子税务局网站打印;②规上工业企业提供2021年及2022年《工业企业成本费用》年报即浙B103-2表,规上服务业企业提供2021年及2022年《财务状况表》年报即F103表,可通过统计直报平台打印;规下企业提供2021年及2022年1-12月科目余额表(包含一级和二级科目),审计报告另行替补。

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包括填报的内容、数据和复印件等)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或内容、数据失实的,由企业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3.申报方式

(1)纸质材料按上述申报材料顺序要求、按 A4 纸张尺寸印制并胶状成册(封面模板见附件6),经各镇街场平台初审盖章确认后,通过现场交付形式于2023年6月30日(星期五)17:00前(以纸质材料送达为准,逾期不再受理)一式两份报送至区经信局。纸质材料加盖企业骑缝章,相关复印件内容清晰可见。

(6月15日前报送至金城路水务大厦C座710办公室;6月15日后报送至区科创中心C座1315室)。

(2)电子版申报材料(Word版和PDF版,请备注企业名称+重点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申报)发送至邮箱xsjxhyglk@126.com或xsjxhyglk@163.com。相关附件可从萧山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www.xiaoshan.gov.cn)或微信公众号“萧山经信”下载。

附件1-6.docx

杭州市萧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