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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动态

【建德市】关于申报2023年建德市政府质量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05来源: 访问量:

各有关单位:

为大力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引导和激励全市各行各业加强质量管理,追求卓越绩效,促进建德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建德市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建政办函〔2021〕13 号),现就申报2023年建德市政府质量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范围及原则

建德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产品生产、工程建设、服务提供、环境保护的组织(包括企业或其他组织),凡符合基本条件的均可申报。鼓励先进制造业、数字经济新兴产业、战略性未来产业、传统优势产业、现代农业和服务业、节能环保产业等重点行业的龙头骨干企业,成长性强的中小型企业,以及在“品字标”品牌建设及“亩均论英雄”改革中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积极申报。申报建德市政府质量奖遵循自愿原则。申报及评审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 申报基本条件

(一)在建德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正常运营3年以上;

(二)生产经营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产业政策要求;

(三)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满1年并取得显著成效,近3年主要经济指标和社会贡献程度居市内同行业或同类型组织前列,技术、服务和质量指标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建立首席质量官制度,并有效运行;

(四)积极开展质量创新、标准创新和品牌创新,特别是在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制造方式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等方面取得成效,创新成果在行业内有较大影响;

(五)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依法诚信经营,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社会信誉;

(六)近 3 年在各级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中未出现不合格,无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的较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事故,无因组织责任导致的重大有效投诉,无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以集团名义申报的,除总部必须具备以上条件外,其建德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控股组织均要符合(二)至(六)项基本条件,建德市行政区域外的所有控股组织要符合(五)至(六)项基本条件。

三、申报材料

(一)《建德市政府质量奖申报表》(见附件1)。申报组织应按申报表的格式和内容要求如实填写完整。

(二)组织概述(简介)。内容要求见GB/Z19579附录B,字数限3000字以内。

(三)自我评价报告。申报组织对照GB/T19580的要求,从采用方法、工作展开和实施结果三个方面逐条用事实和数据进行评价说明,必要时可使用图表,字数限3万字以内(含图表)。

(四)导入工作总结。说明导入卓越绩效管理的时间、过程、做法、成效和经验。

(五)证实性材料。申报组织应提供与申报表及自我评价报告内容相关的证实性材料,以及首席质量官任命文件和其他自认为应提供的证实性材料;完整的组织机构图,层次至部门(处室)和车间一级,并标明地点及其职责;建德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控股组织的证实性材料。

其中(一)、(二)、(三)、(四)项需提供电子文档(U盘)和一份书面材料(合并软封面装订成册);(五)项需提供电子文档(U盘)和一份书面材料(单独软封面装订成册)。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组织准备好申报材料,征求所在乡镇(街道)意见并签署推荐意见后,在规定时间内向市评审办申报。申报材料上报截止期后,市评审办不再接收任何补充或更改的材料。

(二)申报组织在评审期间发生变更名称或因兼并、重组等致使组织结构和生产要素发生重大变化的,以及发生“申报条件” 第(六)项所列举的任一情形的,应在 5 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告市评审办。

(三)各乡镇、街道推荐申报市政府质量奖的组织原则上不超过2家。

(四)申报组织务必于2023年7月15日前电子报送《2023年建德市政府质量奖申报组织汇总表》(附件2)和《2023年建德市政府质量奖申报组织联系表》(附件3),2023年8月15日前报送申报材料至市评审办。

(五)各乡镇、街道应按照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宣传发动、申报材料审核和推荐工作。

市评审办地址:新安江街道国信路238号建德市市场监管局10楼1003-1室;联系电话:58313622;工作QQ群:59461115(建德-品牌)。

附件:附件1 建德市政府质量奖申报表.doc

附件2 2023年建德市政府质量奖申报组织汇总表.xls

附件3 2023年建德市政府质量奖申报组织联系表.xls

建德市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