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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动态

【拱墅区】关于申报2023年拱墅区政府质量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01来源: 访问量:

各有关单位:

为大力推进质量强区工作,引导和激励全区各行各业加强质量管理,追求卓越绩效,促进提质增效升级,示范带动高质量发展,根据《拱墅区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及《拱墅区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现就申报2023年拱墅区政府质量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原则

区政府质量奖由组织自愿申请,遵循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拱墅区行政区域内从事产品生产、工程建设、服务提供、环境保护的组织(包括企业或其他组织),凡符合基本条件的均可申报。鼓励先进制造业、传统优势产业、高端中介服务业、新材料及绿色建筑产业、节能环保产业等重点行业的龙头骨干企业,成长性强的中小型企业,在“品字标”品牌建设中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积极申报;重点支持数字经济、生命健康、文创设计等新兴产业的组织申报。申报及评审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在杭州市拱墅区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并正常运营3年以上;

(2)生产经营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产业政策要求;

(3)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满2年,主要经济指标和社会贡献程度居区内同行业或同类型组织前列,技术、服务和质量指标处于区内领先地位;

(4)积极开展质量创新、标准创新和品牌创新,特别是在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制造方式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等方面取得成效,创新成果在行业内有较大影响;

(5)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依法诚信经营,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社会信誉;

(6)近3年无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食品安全等事故(按国家有关规定认定),无因组织责任导致的顾客、员工、供应方、合作伙伴、社会组织或公众对其重大有效投诉,无刑事、行政处罚记录(申报截止日期前已信用修复的除外)。

以集团名义申报的,除总部必须具备以上条件外,其杭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控股组织均要符合(2)至(6)项基本条件,杭州市行政区域外的所有控股组织要符合(5)至(6)项基本条件。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由五部分组成:

(1)《拱墅区政府质量奖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申报组织应按《申报表》的格式和内容要求如实、完整填写,不填之项要说明原因或提供相关的证实性材料。

(2)组织概述(简介)。内容要求见GB/Z 19579附录B,字数限3000字以内。

(3)自我评价报告。申报组织应对照GB/T 19580的要求,从采用方法、工作展开和实施结果三个方面逐条用事实和数据进行评价说明,必要时可使用图表,字数限6万字以内(含图表)。

以集团名义申报的,对杭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控股组织分别进行评价说明。

(4)导入工作总结。详细说明导入卓越绩效管理的时间、过程、做法、成效和经验。

(5)证实性材料。申报组织应提供与《申报表》及自我评价报告内容相关的证实性材料,以及首席质量官任命文件和其他自认为应提供的证实性材料;完整的组织机构图,层次至部门(处室)和车间一级,并标明地点及其职责;杭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控股组织的证实性材料。

其中(1)、(2)、(3)、(4)项需提供电子文档(U 盘)和一式四份的书面材料(装订成册);(5)项需提供电子文档(U盘)和一份书面材料(装订成册)。

申报组织可自行根据需要提供5分钟左右的展示视频。

四、申报要求

(一)请各街道(园区)积极发动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参加申报。申报截止期2023年7月14日,之后区评审办不再接收任何申报或补充更改材料。

(二)请有申报2023年拱墅区政府质量奖意向的企业向所属街道(园区)递交申报材料。由各街道(园区)负责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审查,经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加盖公章(企业归属最终以公章为准,如存在税源共享情况,请共享的街道联合签署意见并盖章),在2023年7月14日前将企业申报材料及申报企业汇总表(见附件2)、联系表(附件3)的纸质版、电子版报送至区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区市场监管局)。

(三)为便于沟通联系,请各街道(园区)联系人及企业联系人扫描附件6中的二维码加入群聊。

区评审办地址:沈半路129号鹏龙商务大厦917室(区市场监管局质量发展监管科),联系人:章俊、倪晓霞,电话:89506078。

附件:1、拱墅区政府质量奖申报表

2、2023年拱墅区政府质量奖申报企业汇总表

3、2023年拱墅区政府质量奖申报企业联系表

4、拱墅区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

5、拱墅区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实施细则

6、2023年拱墅区政府质量奖申报工作群二维码

拱墅区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5月29日

关于申报2023年拱墅区政府质量奖的通知.pdf